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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二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更新时间:2018-09-18 10:21:52点击次数:1568次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保障养殖环节用药安全,根据2018年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农业农村部组织对全国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2018年第二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经核查确认,共完成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监督抽检2069批,合格2013批,不合格56批,合格率97.2%,与2017年第四季度(97.2%)持平,比2017年同期(97.5%)下降0.3个百分点。判定浙江动物药业、上海动物药业、武汉动物药业、重庆动物生化药业为重点监控企业。

   抽检,发现在产品质量、经营企业、检验程序方面问题突出。虽然兽药产品质量保持较高合格率,但是含量不合格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在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仍占比最大。部分兽药经营企业执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不到位,未开展兽药供应商评估,未严格执行追溯管理制度,未核实二维码追溯信息;兽药采购、验收等记录不规范等现象依然突出。部分省级检验机构未能按照农业农村部质量监督抽检计划要求寄送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和报送最终确认的结果。

   《通报》提醒广大养殖者要从合法正规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兽药产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购买后要按照说明书标签的贮藏条件保存兽药,并按照执业兽医医嘱、用法用量和休药期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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